微波食品包裝材料有玻璃、陶瓷、紙張、塑料、金屬和非金屬以及這些材料的復合物。凡能透過微波的包裝材料,都具有采用微波加熱的基本條件。
一般情況下,選用理想的微波食品用包裝材料除了要注意材料透過微波的能力外,還要注意材料的以下特點:
(1)耐熱性。工業微波爐用容器最基本的要求是必須具有良好的耐熱性,耐熱程度必須大于食品加熱后的溫度,并能耐受溫度急速變化。考慮到各種微波食品在加熱過程中的升溫過程不同,水性食品因水的沸點為 100℃,升溫到 100℃后有一段恒溫時間,直至水分完全揮發,因此對水性食品用工業微波爐容器的耐熱性要求較低,但也不應低于 100℃。油性食品因油的沸點在 200℃以上,加熱過程到油的沸點以前,不會出現較低溫度區間的恒溫階段,因此油性食品對工業微波爐容器的耐熱性要求較高。為滿足微波食品烹調的需要,油性食品用工業微波爐容器至少要能夠在 130℃左右,經受 10 分鐘以上的加熱處理。此外,還要求選用的材料微波穿透性好,即要選用介電系數小的材質。
微波包裝食品為延長其保質期多采用冷凍貯存和低溫流通
(5)廉價性。由于工業微波爐容器是一種普及型日常用品,微波食品包裝材料一般都是一次性包裝材料,因此在具有相同或相近使用性能的條件下,應當盡可能選用價格比較低廉的材料,以提高市場競爭能力。